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2017年度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25,344.00万元认购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份13.556亿股。此次出资完成后,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比例由3.16%增加到20%,成为其第二大股东。上述重大投资已通过华融湘江银行股东大会审议,并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书》。。华融湘江银行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本项重大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将有助于改善公司投资结构,拓展业务空间,加强业务协同,预计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