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信托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华信连续抛出4张诉状,起诉华信的理由均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要求判决偿还借款本金10亿及罚息等。
中信建投证券(受托管理人)提供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显示,根据发行人(即上海华信)提供的《民事起诉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2018)豫民初12号)证实,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海南华信”) 与上海华信,诉讼请求为:
1:判决海南华信偿还借款本金10亿元及合同约定的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等。
2:判决上海华信对上述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决海南华信、上海华信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
此外,根据发行人(即上海华信)提供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豫民初9号) 证实,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发行人及上海市华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发行人、上海市华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约13亿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13亿元的财产。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表示,诉讼案件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冻结股权,涉及 金额36000万元,冻结期限自2018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08日,执行裁定书文 号为(2018)豫民初9号,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豫执保8号。
一位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目前上海华信已经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正在审查中。
2018年3月30日,上市公司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信国际)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上海华信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消息:
上海华信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4.96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5.81%,占公司总股本的21.77%。根据3月19日华信国际停牌价5.39元/股计算,本次冻结股份价值约为26.7亿元。
本次冻结的4.96亿股份共有4家原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