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绿色信托业务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特征,普遍存在前期投入大、投资周期长、收益不确定等特点,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市场配套机制
作者|薛小峰 吴明晰「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文章|《中国金融》2016年第19期
绿色信托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指信托公司运用贷款、股权投资、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工具,通过信托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基金、可交易绿色权益融资、公益信托等方式为绿色产业、绿色公益发展提供的信托产品与服务。发展绿色信托,不仅是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推动,而且对于信托行业转型发展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绿色信托主要模式
以交易对手、应用领域作为划分依据,可以将绿色信托业务划分为四大基本类型:第一类是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以生态治理、环境保护、市政服务等为主要领域的信托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绿色产业基金;第二类主要面向企业,包括绿色产业企业、金融企业等,提供绿色信贷、绿色股权投资、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第三类主要是为绿色权益交易市场的各方提供融资服务;第四类面向社会公众,以公益信托的方式推动绿色公益事业发展。
信托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绿色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信托型PPP绿色产业基金”)。区域性的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领域的项目通常具有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回报率低的特点,并具有较强的公共产品性质。信托型PPP绿色产业基金是这一领域有效的金融服务方案。所谓信托型PPP绿色产业基金,是指采用PPP模式设立的信托投资基金,投向领域涵盖各类绿色产业。信托公司长期从事实体产业投融资和项目管理,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机构、大型金融机构等都有着十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开展信托型PPP绿色产业基金具有天然的优势。信托型PPP绿色产业基金可以根据融资方需求、项目特点,采用结构化融资、股债组合等方式,构建有效参与、退出机制,吸引大型金融机构和有实力的企业共同参与。
绿色信贷。2015年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高度重视绿色信贷的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早在2012年,银监会就印发《绿色信贷指引》,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在以往绿色信贷实践中,信托公司通过技术升级改造贷款、并购重组贷款等在降低能源消耗、控制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在当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信托公司应当顺应发展趋势,结合清洁能源产业、环境保护产业等绿色新兴产业特征,创新信托产品模式,推进绿色信贷业务升级发展。
绿色债券。2015年是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元年。自《方案》发布后,、发改委、上交所等相继出台相关文件,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在推进制定关于非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权融资工具的文件,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初步建立。随着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和相关政策逐步出台,信托可以尝试为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发行私募债,降低绿色企业融资成本。
绿色股权投资。绿色产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前景广阔,但绿色企业大多是重资产企业,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因此,应助力绿色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信托公司可以与券商、私募等合作,深入发掘绿色企业的投资机会,募集资金投资于已上市或未上市企业股权、定增、优先股、可转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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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贾瑛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