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证监会立案公告,新亚制程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预计后续或将面临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前准备索赔事宜。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12月27日,新亚制程发布《关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我们已经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一、在2023年5月30日前买入新亚制程股票,并在2023年5月30日收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预登记;二、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前买入新亚制程股票,并在2022年12月26日收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预登记。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法院诉讼进展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维权)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