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医药(中国)”)与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汇海”)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被依法处罚,合计罚没款超过3.2亿元。
远大医药(中国)与武汉汇海原本是竞争对手,为了利益而“化敌为友”,共同对两种原料药实施垄断,涨价获利。
远大医药由胡凯军实际控制,近年来其经营业绩高速增长。201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0.55亿元,2022年同比上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达到18.57亿元,较2012年增长超过32倍。
远大医药的综合毛利率在60%左右,低于恒瑞医药,但净利率超过20%,高于恒瑞医药。
反垄断成为常态。阿里巴巴、美团、公牛集团相继因为垄断被罚。医药领域是反垄断执法的重点,先声药业、扬子江药业、天药股份、东北制药等相继因为垄断被罚。这一次,是远大医药。
公开信息显示,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是临床必备急抢救药品,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分别是生产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的必需原料药,其成分不能被其他原料药替代,其中,去甲肾上腺素制剂主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体外循环等引起的低血压等症状,而肾上腺素制剂主要用于治疗因支气管痉挛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药物等引起的过敏性休克和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二者没有需求替代性。
据市场监管总局调查,2010年以来,中国境内具有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生产资质的企业仅有远大医药和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振东泰盛”)。武汉汇海通过包销方式,实际控制山西振东泰盛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销售。
因此,在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销售方面,远大医药与武汉汇海是竞争对手。
根据处罚公告,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远大医药(中国)与武汉汇海达成并实施了关于销售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垄断协议。
由竞争对手变成垄断的合伙人,武汉汇海被远大医药买通了。双方约定,武汉汇海停止销售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远大医药通过两种方式给予武汉汇海补偿:一是低价向武汉汇海销售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再以高价回购;二是要求相关制剂企业低价向武汉汇海销售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再由武汉汇海高价转卖。
如此以来,远大医药成为中国市场上两种原料药的唯一供应商,导致相关制剂企业无法从远大医药以外的渠道购买该品种原料药,原料药供应和制剂销售也受到远大医药控制,推高了急抢救药品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价格,增加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
值得一提的是,“两票制”实施后,远大医药(中国)难以再向相关制剂企业低价购买制剂后销售,改而要求制剂企业自行销售后以支付推广费、研发服务费等名义和方式向其返利,从而继续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2010年5月至2021年4月,远大医药(中国)滥用在中国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要求制剂企业接受向其低价销售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向其返利、按照其要求的区域和价格销售制剂等不合理交易条件。
市场监管总局的这张罚单让人恍然大悟,原来,急救药短缺、价格暴涨,并非是原料短缺,而是被垄断了。
处罚公告显示,远大医药(中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导致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市场竞争不充分,两种产品价格逐年上涨,时常出现短缺,被列入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部分地区列入短缺药品清单。
综上,市场监管总局作出处罚,责令远大医药(中国)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9亿元;对远大医药(中国)处以2019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45.38亿元3%的罚款,计1.36亿元。以上罚没金额合计约2.85亿元。此外,武汉汇海被没收违法所得3092.48万元,被处以412.68万元的罚款。二者合计被罚没超3.2亿元。
垄断市场,对远大医药的经营有什么样的影响?结果是业绩大幅增长。
根据公开数据,在中国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市场上,2010年以来,以产量计算,除2015年为85.47%、2020年为98.47%、2021年为93.87%外,远大医药(中国)的市场份额均为100%;以销量计算,除2016年为99.50%、2020年为93.19%、2021年为75.77%外,远大医药的市场份额均为100%。在中国肾上腺素原料药市场上,2010年以来,以产量计算,除2015年为77.24%、2020年为95.31%、2021年为89.59%外,远大医药(中国)的市场份额均为100%;以销量计算,除2016年为99.78%、2017年为98.57%、2021年为69.35%外,远大医药(中国)的市场份额均为100%。
远大医药的经营业绩亮眼。2010年至2012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0.83亿元、0.44亿元、0.55亿元,处于波动状态。2013年至2015年,净利润分别为0.78亿元、1.38亿元、1.52亿元,持续增长,但增速并不高。其中,201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0.68亿元,同比下降10.40%。当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7.28亿元,同比增长3.73%,相较2007年至2014年持续两位数增长,2015年营业收入大幅失速。2016年至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2.41亿元、3.85亿元、6.24亿元、10.31亿元,同比增长幅度为48.78%、71.21%、54.65%、61.50%,均为高速增长。2019年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了578.29%,2019年的扣非净利润为8.27亿元,较2015年增长1116.18%。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5.09亿元、19.64亿元、18.57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0.41亿元、15.04亿元、18.30亿元。
近10年,远大医药的净利润累计增长32.76倍,扣非净利润增速更为强劲,2012年,公司的扣非净利润为亏损,2013年为0.21亿元,2022年的扣非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86.14倍。
远大医药的综合毛利率和净利率持续上升。2010年至2014年,公司毛利率均在30%—40%之间波动,2015年小幅上升至41.61%,2016年为46.87%,2019年升至61.32%,2020年至2022年稳定在61%—64%之间。
虽然与恒瑞医药等毛利率超过80%相比,远大医药的毛利率仍有些逊色。但是,远大医药的净利率出色。公司净利率上升更为明显,2014年为5.60%,2020年达到27.88%,2021年、2022年分别为27.43%、21.78%。2021年、2022年,恒瑞医药的净利率均低于20%,历史最高水平也不到24%。
针对本次被罚,远大医药在公告中表示,附属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接受处罚并根据要求组织整改,已经终止了相关的垄断协议,合法合规的向市场供应相关原料。公司称,此次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经审计综合营业收入和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的比例分别为约3.48%和15.85%,预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持续影响。公司也将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管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