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新亚制程(维权)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投资者可做索赔准备。(新亚制程维权入口)
2023年5月31日,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亚制程,证券代码:00238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5月4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章祥兵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新亚制程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在上市后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买入新亚制程股票,且在2023年5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