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年报季的结束,不少上市公司陷入“并购后遗症”,当年收购而来的标的不仅业绩承诺难以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方还拖着不补偿。不少上市公司选择诉诸法律,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讨要补偿,甚至有上市公司直接将控股股东告上法庭。上海证券报记者查询发现,近一个月内就有6家公司披露了相关情况,而这些公司能否真正“讨债”成功还需进一步观察。
据查询,2018年,日发精机向控股股东日发集团等3名交易对手方发行股份购买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航投资”)100%股权,捷航投资主要资产为其间接持有的AIRWORK 100%股权。据此前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关于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日发集团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2018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原为2018年至2021年,后将承诺期进行了调整)AIRWORK实现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50万新西兰元、2450万新西兰元、3000万新西兰元和3250万新西兰元。
而AIRWORK真实的业绩却不尽如人意。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来看,AIRWORK在这4年均未完成,尤其是2022年更是亏损4374万新西兰元,差异数达7624万新西兰元。日发集团此前也累计补偿了日发精机4862.81万股股份。因AIRWORK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经测算日发集团本次应补偿股份数为1.06亿股,应补偿现金金额为2.31亿元。但日发集团未能及时履行补偿义务,日发精机因此提起诉讼。
精研科技稍早前公告称,公司就与陈明芳、郑奕麟(系陈明芳丈夫)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涉及金额为7880.13万元及利息。纠纷源于精研科技在两年前的一次收购。2021年精研科技从陈明芳等人手中收购了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60%的股权,部分交易对价作为业绩对赌的金额支付。
除了直接对簿公堂,还有公司先选择了仲裁。例如高斯贝尔,公司5月18日公告收到控股股东滨城投资转来的潍坊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潍坊仲裁委员会就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潭爱及其一致行动人业绩承诺案件作出了裁决,刘潭爱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高斯贝尔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1.45亿元。
明明前期签署了协议,业绩补偿却无法到位,背后又有怎样的原因?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在于:部分业绩承诺方认为遭遇了“不可抗力”,从而难以完成业绩承诺。
据日发精机公告,从5月5日开始,公司多次要求日发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而日发集团5月9日回函,AIRWORK 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主要是受西方地缘政治冲突、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日发集团方面称,根据协议,如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件(其中包含了西方地缘政治冲突、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形),且导致盈利预测期间内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约定并触发补偿条件的,日发集团可以提出要求协商调整或减免日发集团的补偿责任。在尚未取得确定方案前,日发集团无法履行股份划转锁定的义务。
对此,日发精机则表示不认可。公告称,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通过向日发集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日发集团严格履行业绩补偿约定。
此外,还有公司透露,业绩承诺方为了不支付业绩补偿,曾发生过对抗。精研科技就在公告中表示,郑奕麟作为陈明芳的丈夫,在对赌目标未完成时在股东群游说其他原股东与其共同对抗公司,否认经营亏损的事实,以达到不支付业绩补偿的目的。同时,在股东群中,郑奕麟一直代表陈明芳所持股权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因此公司对二人提起诉讼。
虽然采取了司法手段,但上市公司能否“讨债”成功仍然需要观察,有的公司已经获得了阶段性胜诉。如清水源,公司5月16日发布公告,公司就与李万双、胡先保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民事判决书》。李万双、胡先保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清水源业绩补偿款3.69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并未公告是否收到补偿,也没有相关方提出上诉的消息。
有的公司则直接败诉,例如佛燃能源,公司5月30日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华兆能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华兆能作为原告提出的相关业绩补偿申请未获法院支持,涉案金额为1600.72万元。对此,佛燃能源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
此外,还有公司虽然赢得了仲裁,但补偿依然没有踪影。如高斯贝尔,业绩补偿方刘潭爱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高斯贝尔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1.45亿元。但规定时间早已过去,高斯贝尔目前依然没有公告收到相关款项的情况。后续是否会进入诉讼、能否拿回补偿仍然需要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