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傍晚,深圳银保监局一口气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挂出15张罚单。其中建行深圳分行独领7张,深圳当地两家村镇银行合计领到5张罚单,工行深圳分行领到3张罚单。财联社记者翻阅深圳银保监局公开的罚单信息发现,本批15张罚单是年内一次性对外公布数量最多的一次。
其中,因贷款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建行深圳市分行被罚款50万元;因违规处置不良资产,建行深圳市分行被罚款50万元,合计被罚100万元。工行深圳分行同样被罚100万。
目前不清楚上述违规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深圳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5月30日。
除了建行深圳市分行被处罚,此批罚单还显示,建行员工钟其成、丘晓宇对建行深圳市分行贷款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冼应勤、袁文波、王瑶对建行深圳市分行违规处置不良资产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分别被罚款8万元、8万元、6万元。
工行深圳分行同样被罚100万,深圳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存在下列违规行为: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深圳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建行深圳分行被处罚两个50万元,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财联社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包括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显然,工行深圳分行因三罪并罚,被处以合计100万元的处罚,而根据深银保监罚决字〔2023〕45号、46号内容,建行深圳分行因“违规处置不良资产”、“贷款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分别被处以顶格50万元的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处罚除了工行、建行大行之外,还包括两家村镇银行。
深圳银保监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深圳宝安融兴村镇银行因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标;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60万元。
深圳宝安融兴村镇银行股权中,哈尔滨银行占70%,深圳宝安集团占10%。2022年,哈尔滨银行与旗下12.12亿的同业授信业务中,深圳宝安融兴村镇银行占了8.52亿。
另一家是青农商行发起的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掩盖不良资产”,深圳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60万元。
青农商行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青农商行在全国共设立8家村镇银行,其中持有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权25.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青农商行拥有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59.40%。对其比照子公司来管理和控制。
青农商行在年报中表示,作为主发起行,本行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对村镇银行的有效控制,对其公司治理、资本和财务等进行全面持续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