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诚信托诚至金开2号发布了延期公告,称其不能如期兑付本金,集合信托的刚兑神话因此打破。
但讽刺的是,在该项目中,信托公司仅仅只是“通道”,背后的主导还是银行。这起典型案例给银信合作拉响了警报。
在公告中,中诚信托坦陈,107号文)和银监会关于通道类业务的认定和要求,该项目发起和资金安排均由银行负责,信托公司主要扮演通道角色。
按照其提供的消息,该项目发行的过程应该是这样子的:
山西新北方集团为某银行的AA-优质客户。2010年下半年,某银行山西分行在企业不能满足信贷资产进入条件的情况下将项目推介给信托,并提供了产品设计方案、尽调资料、评级报告等,借用信托通道以股权附回购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通过其私人银行渠道进行了资金募集;后续承诺启动多项融资计划,作为信托计划的重要还款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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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家合作银行到底是谁,《21世纪经济报道》提到,
与“诚至金开1号”类似,新北方项目中,中诚信托的合作方同样为工商银行,,而各方收取的佣金报酬为,中诚信托2.5%,工商银行4.3%,其中资金保管费率0.5%,资金代理手续费1.5%年,财务顾问费2.3%。
类似于此项目的银信合作在业内多如牛毛,而通道业务通常被认为是信托所有业务中风险最低的,诚至金开1号2号兑付危机的出现恰好凸显了金融机构之间法律与风险意识的淡薄。
据中证网引述信托人士称,“一般来说通道类业务尽职调查不如集合类信托严谨,极端情况下信托报酬低到无法覆盖信托公司派人出差的尽调费用,所以只能做书面审查,无法实地调查。”
报道还称,随着大资管时代来临,信托公司运作通道业务除了实现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几乎已经无利可图。多数情况下,只是碍于银行销售渠道优势,不得已而为之。
在2010-2012年间,信托公司通道业务报酬率可以达到1.5%-2%,背靠银行风险低又赚钱;然而随着大资管时代到来,信托公司通道业务被券商、基金子公司抢食,信托报酬率降至0.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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