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杨某因借款到期后,杨某以无力归还借款为由拒绝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申报,但杨某申报财产后并没有履行相应义务,反而常年不在家中,。
杨某因拒不履行义务被司法拘留15天,,拟对其名下的汽车、房屋进行拍卖。
律师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被执行人因不如实申报财产情况,最终被司法拘留的执行案件。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当案件进入执行执行程序,,有些被执行人惶惶不可终日,不知所措;有的被执行人则置之不理,放之任之;而还有些被执行人则转移、隐匿财产,逃之避之。,被执行人到底该如何处理呢?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为大家厘清以下问题:
一、在执行过程中哪些人有报告财产状况的义务?
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义务人是单位的)。
二、应该报告哪些财产状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三、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义务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报刊、网络、电视、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社区布告等新闻媒体平台公告,予以曝光,所需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同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
(二)限制高消费。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一律限制出境。
对已持有有效出入境证件的,应当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
罚款、拘留、搜查及强制审计等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提示:
作为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情况,。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要多听取专业律师的建议,或者委托律师直接和执行法官进行有效沟通,让执行法官了解到自己的真实财产情况和困难处境,争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甚至促成执行法官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决定,这才是解决问题的王道。而一味的抱着侥幸心理规避执行,不如实申报或者不申报自己财产的真实情况,一旦被发现,将面临相应的责任追究,甚至连累自己的子女,可谓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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