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在2023年6月26日完成的。结果2023年6月27日上午,杭州银行突然发布公告将定增募资金额从125亿下调为80亿。 文章的内容按照老版本的公告分析,最后专门说一下下调募资金额的问题。
年6月26,杭州银行发布了一系列公告,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围绕其抛出的定增计划: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9亿股A股普通股,总募集资金不超过125亿。
公告发出后,论坛里好多粉丝私信我问我怎么看,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主要有如下3个:
我看杭州银行报告里推算的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并不大啊,比如:按照5%增速算,发行前每股收益1.95,发行后1.93。为啥那么多人说摊薄收益呢?
到底分红率是20%还是40%?我都看晕了。
虽然我并没有常年关注杭州银行但是这些问题我还是能够帮粉丝们解惑的。开始回答问题之前我先说说我的态度:
银行增发普通股这个事情,作为股东其实多数都不愿意看到。如果是配股或者向全体股东增发,那么就意味着中小股东要掏钱,不掏钱权益就会被摊薄。 如果是定向增发要看增发价格和实时净资产的关系,如果是高于实时净资产那么就会增厚中小股东的权益,如果低于实时净资产就会摊薄中小股东的权益,特别是分红权益。
前面第一个问题,提问的粉丝一定是看到了杭州银行定增预案中的这个表,如下图1所示:
中可以看到基本每股收益如果按照净利润增速5%测算,不定增的情况下每股收益1.95元,如果定增后每股收益1.93元。很多人看了就会说,这摊薄影响也不严重啊。我只能说, 那是你们不会算账,做表的人有心算无心,当然普通人只有被忽悠的份。 所有的秘密都在这个估算的前提假设中:
日完成(仅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时间,实际发行时间最终以监管机构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的时候是用归属普通股东净利润除以加权股本。 关于这部分的说明,我在之前写过专栏文章《 财报大侦探之被偷走的每股收益 》,大家可以跳转过去做补充阅读。
简单的说,就是 增发的股份在完成增发的次月才开始计算股本权益。 而且,加权股本的计算以整月为单位。也就是说, 假设杭州银行增发9亿股在2023年11月30日完成,这9亿新股只计算第12月这一个月的权益。 那么全年的加权股本=59.3+9/12=60.05亿股。只比未增发情况下多0.75亿股。
为啥写报告的人对于增发完成的假设不设定在2023年12月31日,或者2023年10月31日呢?这就不言自明了, 如果假设2023年12月31日完成增发,那么对于摊薄的计算就要计算2024年的,增发的9亿股就要从2024年1月1日起计算权益,这样增发就比不增发多了9亿股,对2024年的E 写报告的人挑了一个摊薄最少的时间完成增发,来降低表面上增发对E
都是虚的,只有分红才是实打实的。 如果定增完成后,即使对于当年每股收益的摊薄很小。但是, 一旦完成定增,那么对每股分红会有15%的摊薄效应。如果,杭州银行的净利润增速不能超过15%那么就意味着相同分红率下,明年的每股分红可能会减少。
对于第二个问题,未来3年的回报承诺,提问题的人一定是看到了文件内有2处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年度,在确保公司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支付优先股股东股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承诺2:鉴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持续的资本补充需求,同时充分兼顾持续、合理、稳定的股东分红回报,在向普通股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每年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首先,承诺1的描述和过去几年年报的描述一致。但是这里面有一点提醒大家注意, 20%的比例并不是分红率,而是现金分红占可供普通股东分配利润的20%。 分红率的正确表述可以参考招行的承诺:
本公司每年给普通股股东现金分红原则上将不低于当年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税后净利润的
看到区别了么, 一个分母是可供普通股东分配利润,一个分母是税后净利润。前者需要扣除盈余公积,优先股/永续债的股息/利息,一般风险准备等。
承诺2的意思是公司除了现金分红外还可以进行转增和送红股。但是, 需要保证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整个回报的40%。 下面我来举一个例子说明一下:
假设某公司总股本10亿股,每股净资产10元,股价现在8元,上一年每股盈利1.4元。总盈利14亿元。按照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6亿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亿元。可供普通股东分配利润为11亿元。 也就是说公司每10股分配2.2元即可。如果公司怕股东认为分配太少,又不愿意多用现金分红那么公司股东可以考虑以送红股的方式增加分配,这种方式既可以增加分配又不会降低公司的资本金。但是, 受到承诺2的限制,送红股不能太多。0.22/40%=0.55,现金分红固定为2.2亿的前提下,总分配不能高于5.5亿,即最多每10股送3股红股。因为每送1股红股相当于每10股多分配1元。
很多人根本不理解名词的定义就瞎解释一气。 所谓低价定增不是指配股价格和现在股价的比较,而是和实时净资产的比较。 首先,我们看一下杭州银行配股股价确定的原则:
原则1:不低于定增实施日之前20个交易日平均股价的80%
原则2:不低于最近一期末(不要把这里看成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杭州银行公布的发行预案,定增不多于9亿股,募集不超过125亿预案。如果直接用125/9=13.89元每股,这个价格刚好略超杭州银行2022年年报披露的每股净资产13.76元。 所以,在原始方案中,预计的定增价格就是在13.76附近。后期,虽然下调了融资金额,但是13.76元这个定增价格的下限是不可能调整的。那就意味着最终的增发股数肯定小于9亿股,大概率不足80/13.76=5.81亿股。
按照正常的增发流程,这个定增预案首先要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然后上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再上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等到2个批文都拿到后才能安排定增。如今已经上半年结束了, 那么,增发时的实时净资产可能已经到了15.5附近。那么,增发价13.76就低于实时净资产了。
对于低价定增对中小股东的摊薄效应我在过去的历史文章中已经写过了,大家可以自行查阅,就不再赘述了。
杭州银行6月26日晚刚发了一堆定增相关的公告。结果到了6月27日上午9点,杭银突然又发了一纸公告将定增的金额从125亿缩减到80亿。这种朝令夕改的骚操作,着实让人惊诧。援引上证报的报道:
我不知道别人信不信,反正我对这种说法根本不信。什么时候上市公司能够这么积极响应市场情况了?我们中小股东希望不融资,你们能停么?个人认为能够影响公司做出这种朝令夕改骚操作的只有3种力量:
理论上,杭州银行在方案出台前应该和出钱的金主以及监管机构进行过充分的沟通。否则不可能自己拍脑袋扔出125亿的方案。目前,监管机构对于银行再融资的态度是非常支持的,一路绿灯放行。因为,他们很清楚疫情三年减费让利已经严重影响了大多数商业银行的资本内源性补充能力。个人认为, 多数商业银行在明年年底前都会在监管机构的默许下,完成至少一次股权融资以补充资本金(配股,定增,可转债强制转股)。这样才能有力支撑2025年之后可能出现的信用货币扩张需求。所以,大概率反对的是持股机构。
修改融资金额,对于定增股价没有影响,主要影响的是增发的股本数量和带来的摊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