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1日,300495*ST美尚(维权)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欺诈发行违法两项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美尚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ST美尚维权入口)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在2015年12月22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或有望索赔(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