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565力源科技(维权)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8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行政处罚,除责令改正和警告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还拟被罚款。(力源科技维权入口)
综合上述情况,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2021年10月28日到2022年09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9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亏损的投资者,或有索赔机会。(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