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意见》中首提“互联网信托”概念,并明确互联网信托为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之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为正处于转型关键时期的信托业提供了一个新的转型方向,信托公司可以借此机遇,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开拓新的发展模式。
信托公司可以凭借灵活的制度优势,主动探索如何将互联网基因与金融元素整合起来,开发全新的业务模式,从产品和服务两方面提升客户体验。在产品开发方面,信托公司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型模式,打通需求端和产品供应端,根据客户不同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产品;同时,互联网为信托公司提供了绝佳的风险控制通道与合作创新平台,通过大数据的挖掘,可以为信托公司项目中后期管理、创新产品研发以及机构合作等提供有力支撑,延伸产品线。
在客户服务方面,信托公司可以借鉴互联网思维最核心的给客户极致体验的理念,通过网上查询交易、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构建互联网平台进行产品销售等路径为理财及投融资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更优质的服务,完善客户体验,增强客户黏性。《意见》为互联网信托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未来,信托公司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继续探索互联网信托更多的可能性,以业务创新和经营创新为出发点,助力信托公司业务顺利转型及经营水平的实质提升。
(来自:半岛晨报)